第一篇: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
编号:字()第()号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小额贷款贷款种类:
第二条:小额贷款借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小额贷款借款用途:
第四条:小额贷款借款期限:小额贷款借款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金额和期限等以借据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小额贷款借款利息的计付
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计算,利息按约定支付,到期结清本金。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按月行收复利,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罚息利率的约定:贷款逾期后,罚息利率为在原约定利率水平上加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对违约部分从违约之日起罚息利率为在原约定利率水平上加收%。
第六条:抵押、保证条款
乙方自愿用乙方的抵押,并请(即丙方)作为借款保证人,丙自愿用丙方为乙方在甲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履行之日起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拍卖费、财产处置费及其它费用)。保证人承担责任时按下列顺序清偿:实现债权的相关契税及税款;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利息;本金。
丙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履行合同。当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由丙方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如果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保证期间相应提前,丙方放弃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的抗辩权、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必要时,甲方可以申请丙方的开户银行从丙方的存款账户内划收贷款本息,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第五条的规定计收利息。乙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第五条的违约计收罚息,或商请乙方的开户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中划收贷款本息,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乙方需要将贷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日向甲方提出申请,有保证人的,还应由保证人签署同意延长担保的意见,经甲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
如果乙方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甲方有权收回全部贷款。
3、若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借款本金或利息,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拍卖费、财产处置费及其它费用)。
第八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应通知对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它约定第十条:本合同由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先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处理。
1、向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丙方对本合同的各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
的了解,并应乙方、丙方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各方对本合同条款认识一致。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身份证号: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身份证号:
年月 电话:年月 电话:年月日日日
第二篇:小额贷款公司劳动合同
劳 动 合 同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家庭电话: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___固定期限__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前1—3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年___月____日起计算。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1
部门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 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本公司内,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乙方实行八工时制,每周工作日为周一到周五。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和法定节假日的权利。年休,产假、孕假等其他休假按照新劳动法规定处理。
劳动报酬
第九条 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一条 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甲方 ……此处隐藏4188个字……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办理主合同项下贷款的本金
(大写);币种;利率:;贷款期
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共月。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2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
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
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应立即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保证额度和信用额度的有效期为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保证人的陈述与保证
5.1 保证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保证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保证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六条保证人的义务
6.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的,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6.2 保证人应配合债权人对其经营、财务状况、收入情况和资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债权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
资料或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6.3 保证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且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前,除非得到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应采取下列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3)对保证人经济状况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6.4 保证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司法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保证人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9)保证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10)住所等联系方式变更;
6.5在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保证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6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保证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扣划约定
7.1 保证人有到期应付的债务时,授权债权人扣划保证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7.2 扣划后,债权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主合同号、保证合同号、扣划金额、债务余额通知保证人。
7.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保证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再按以下约定扣划:
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7.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 保证人有逃避债权人监督、拖欠保证债务、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债权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9.2 保证人已通读上述条款,债权人已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保证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9.3 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9.4 本合同经保证人签字、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5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9.5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各执一份。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本页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债权人
负责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