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合集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政服务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政服务合同 篇1雇 主(简称甲方):
服务员(简称乙方):
家政公司(简称丙方):
为满足参与者需求,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家政服务、甲方支付劳务费、丙方对乙方进行培训与管理的形式订立家政劳务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年。
二、 由甲、乙、丙三方商定以下乙方到甲方做家政的《上岗协议》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自愿到甲方家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工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资_________按月发放。
三、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 )义务
1、 自愿签定合同:
(1) 乙方愿意到甲方家为其做家政服务;接受丙方的培训和管理,自愿签订此合同。
(2) 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符合合同的体检证明;
(3) 完全依照三方订立的本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家政工作。
2、财产和生命安全:
(4) 如属乙方不慎毁坏客户物品的,乙方应照价赔偿;乙方自身因没有(或没有要求甲方合理的)采用必要的安全的措施,而造成乙方或甲方生命及财产的损失,一切后果与甲方、丙方无关,乙方自己承担。
(5) 乙方在工作期间,对甲方家庭内的贵重物品,不得擅自触摸,更不得窃为己有。如触犯刑律的,甲方将通知丙方并配合公安部门要求国家执法部门立案,并同意甲方对乙方追加2倍经济损失赔偿。产生的后果有乙方负责;
(6) 乙方在工作期间内应当注意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的发生,以保护自己和客户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如乙方疏忽或违规操作,而对甲方造成严重后果者,乙方在经济上要予以实际损失额赔偿给甲方,法律上应予以追究。
3、考勤
(1)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违反合同制定的工作纪律和丙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若在工作中,无法适应《上岗协议》签订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二周通知甲方和丙方,甲方可要求丙方予以换人,如果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而私自旷工,作矿工处理。
(2) 乙方上岗后,在甲方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前提下,必须为甲方服务满壹个月后方可起薪;或未满一个月而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起薪。未满一个月的属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予起薪:1)无故擅自终止合同2)无故旷工3)损坏业主物品或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其工资数目。4)上岗期间违反家政服务员的职业道德(合同中约定的)而造成甲方中途解聘的。
4、纪律
(1)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电话、化妆品、衣物、家电用品、食物等属甲方的东西;
(2)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入或挪动甲方明确规定的地方、物品。
(3)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人事情况、经济状况、家庭矛盾、工作或学习的内容和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等的家庭信息;乙方不得搬弄是非。
(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间不得带任何人进入甲方的住址和工作、学习的地点。
(5) 有义务交清甲方交代的家中经济帐目;
(6)以上纪律乙方如有违反,甲方将通知丙方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二周后,有权要求享受甲方为其所承保的意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保险额度。
2、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爱护甲方的家庭财产,对贵重易碎、易损物品及危险动作的清洁,应当首先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也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安全保护措施,方可小心进行清洁工作。
3、 国定假期(春节3天、国庆节3天、五一节1天、中秋1天、清明1天、端午1天、元旦1天)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休息,如甲方要求乙方国定假日加班的则应按日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春节按3倍计算,如有其他约定除外.
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乙方双方谈妥的福利(包括: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餐用次数 、住宿条件 、提供的生活用品 、国定假期 、探亲时间 工资 等等)
5、乙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发薪时间,向甲方催讨当月的工资,当发生纠纷时有权通知丙方并要求丙方协调解决。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愿意接受乙方为其做家政服务;接受丙方对乙方的管理。自愿签订此合同。
2、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后二周,为乙方买好意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此时,由乙方为该保险的受益人;
3、 甲方在合同期间,乙方除了请假、矿工或损毁乙方物件及合同中约定款项,可协商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不满意乙方服务可同乙方沟通并通知丙方、协调不成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可克扣乙方的服务费 ,甲方不得以乙方服务不到位为借口克扣乙方服务费。
4、 甲方有责任对贵重的易碎物品或其他,在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指令乙方进行工作,如属甲方明知有安全隐患,而不提醒或误导乙方,至发生物品或人员伤亡,甲方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5、 甲方有责任对其贵重的财、物实施严格的保管。
6、 甲方必须在每月乙方工作满月 2天内,给乙方发放约定的薪水。不得无故拖欠。
7、 合同签定后,甲方要改变原定的《上岗协议内容》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除了要终止合同)。
8、 在乙方家里或乙方本人确实有突发事件发生或必要事件,甲方有义务给乙方准假或同意乙方终止合同,但可要求丙方在约定范围内从新安排;
(二)权利
1、 乙方在工作期间,对甲方家庭内的贵重物品,不得擅自触摸,更不得窃为己有。如触犯刑律的,甲方可通知丙方和有权移送公安局部门,要求国家执法部门立案,并追加实际经济损失的2倍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2、 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作内,在地点、时间不变的情况下,指令乙方的工作顺序、要求等方面的安排;
3、5天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合同,有权要求丙方重新安排人员上岗,如不再需要丙方安排时可要求丙方退回中介费用,但须缴纳50元的手续费,试用期后需辞退乙方的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和丙方,由丙 ……此处隐藏5568个字……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具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8.对派遣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和管理责任;
9.派遣人员出现工伤、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理赔工作;
10.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相关费用,待乙方按社保规定程序报销后,按社保核定金额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工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部分;
11.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申报备案事宜;如果由于甲方误报、漏报、申报时间延误及证明资料不真实等造成的不予以支付社保待遇或工伤认定部门做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可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约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金额,代发金额从每月固定费用中扣除;
2.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服务技能等级、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不良记录;
2.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5.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7.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8.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甲方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年度管理费总额的 %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 篇7甲方(雇主):签名
乙方(保姆):签名
根据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雇主)聘用乙方(保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下甲乙双方分辨用雇主与保姆代替):
一、雇主责任
1、试用期第一个月工资按人民币方式支付。
并月结算给保姆;试用期间双方都有权提出不做或不要,雇主要结算工资给保姆及保姆要交还雇主物品。
2、试用期过后,第二个月工资按人民币方式结算给保姆;第二个月开始保姆要离职须提前30天辞职,雇主要在30天之内同意保姆离职及结清工资。
同时保姆要交还雇主物品。
没有辞职或辞职期内保姆不能自动离职,否则雇主有权扣除保姆工资。
3、保姆在雇主处工作满一年,雇主给付保姆奖金(人民币元)。
4、雇主有权拒绝、制约保姆在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
5、雇主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保姆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雇主应尊重保姆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欺负保姆。
7、雇主应对初次上岗的保姆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指导工作,妥善保管好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8、雇主每月安排保姆二天休息时间(必须在星期六或日);节假日双方协商友好确定。
9、雇主每月按时结算工资给保姆(7-10天内)不得克扣保姆的工资。
二、保姆责任
1、保姆提供本人正确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联系电话及家庭联系方式给雇主。
2、保姆在服务工作期间应尊重雇主的生活习惯,服从雇主的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做好雇主所安排上岗的工作事务。
因保姆工作失误给雇主造成损失,保姆应作出相应赔偿。
3、保姆在工作期间须外出,应通知雇主;要休假,应提前通知雇主;双方协商友好确定。
4、勤俭持家,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气用电安全。尽快努力适应雇主生活饮食习惯和作息时间;不能用雇主家电话打长途电话及每月电话时间合计(市内)不能超过80分钟。
5、不得带外人进入雇主家庭。不得随意翻动雇主私人物品。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并具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雇主): (签名)
乙方(保姆):(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