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劳动关系科工作总结
2020年,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其它科室的大力支持和科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劳动关系科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盯年初制定的科室工作目标,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科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省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劳动合同签订率完成情况
今年继续将劳动用工备案与社保基数核对工作相结合,同时,通过局各科室间工作联动以及“两随机一公开”等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与职工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用工备案数量。截止11月底,通过大就业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劳动用工备案的企业共计1512家、54478人次,其中新增劳动用工备案企业357家,新增备案11356人次。截至11月底,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1%,全面完成了省厅目标任务。
2.集体合同签订率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不断夯实工资集体协商基础。截止11月底,累计签订集体合同426家,其中,新签集体合同27家,覆盖职工1256人;续签集体合同109家,覆盖职工25621人,20人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100%,完成了省厅集体合同合同签订率达到85%的目标任务。
(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中涉及的人社目标任务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1.按期保质完成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科室于5月份组织实施了嘉峪关市2019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今年薪酬调查工作较往年质量要求更高、调查时间更紧,我们按照参加培训、确定样本企业、培训辅导、数据填报、审核把关等步骤,成功组织全市92户企业参与了调查。针对部分企业填报困难、工作滞后的实际,科室工作人员随时保持在线指导,答复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加班加点审核数据。最终按时全面完成了数据填报并通过了省厅审核。
2.科学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平均工资测算工作。
根据《嘉峪关市市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审核认定办法》,全面统计了14户市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的总人数和工资总额。同时,详细了解、评估了疫情对于市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经与国资委共同多次开展测算,最后提交局务会讨论,在综合考虑激励和稳定双重因素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了市属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数据。
3.认真做好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退职认定审批工作。
严格按照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认真审核退休人员档案。截至11月底,累计调阅、审核提前退休人员人事档案622份,通过分管领导办公会集体讨论,认定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491人;办理符合因病提前退休24人;退职10人。
4.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检查行动。
为全面掌握我市劳务派遣行业现状,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8月在全市实施了劳务派遣专项检查行动。此次检查采取发放调查表和现场检查、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不同对象专门制作发放了三套调查表,纳入了67项政策内容,信息数据之间相互印证,全面反映了我市劳务派遣行业信息。
5.全面完成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专项核查工作。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问题专项核查的通知》要求,通过数据比对和档案核查,共计核查523人,全面核查523人,核查率100%,合规523人,不合规0人。同时对省人社厅基金监督处抽查反馈的275处疑点数据信息再次进行核查,并按照要求复印、扫描相关人事档案材料,核查中未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自行放宽范围降低标准和违规办理等情况,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的身份、年龄、从业年限均符合国家规定。
6.开展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及业务经办专项培训。
为进一步维护和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防止企业违规为职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利用“百项人社政策进千企”活动,组织酒钢各二级厂矿117名劳资人员开展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专项培训会。针对国有企业劳资人员对特殊工种政策掌握不透彻、概念理解有偏差等问题,会议详细全面解读了相关政策,梳理规范了业务经办流程,让参训人员真正吃透政策、掌握标准、熟悉流程,确保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7.其他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市信访局移交的4件劳动关系相关信访件,以及人民网留言版省长转市长督办的酒钢医院急诊科医生超长时间工作问题,局长信箱关于东兴铝业职工请病假、广场假日酒店职工劳动工时等网上留言,科室均及时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和答复,全部按期办结。二是根据人社部要求,组织不同行业的10户企业开展了最低工资实施情况问卷调查填报工作。三是为个人续保人员开具劳动关系转移联系函22份。四是整理装订2018年、2019年度科室业务档案2盒3卷;五是按照“百项人社政策进千企活动”要求,与负责联系的46家单位对接沟通,汇总梳理企业反馈的信息17条。同时,创建QQ工作联系群,随时解答企业的政策咨询,以便长期更好地服务企业。
(三)“六稳”“六保”涉及的工作完成情况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稳定工作,鼓励企业灵活实施用工措施,支持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加快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
一是迅速落实防疫期间相关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为引导企业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迅速地印发、转发了相关文件,保障新型冠状肺炎防疫期间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平稳运行。
二是积极开展网上劳动用工备案“不见面”服务工作。通过大就业信息系统累计为1269户企业、3.8万名职工进行了劳动用工网上备案。通过QQ工作群和办公电话为全市企业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累计1235余人次,涉及疫情期间工资发放、休息休假、劳动合同变更等各个方面。
三是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相关工作。配合就业指导科、人才中心等相关科室实施线上招聘服务,开展线上春风行动,建立疫情期间企业职工返岗复工“点对点”“一站式”服务机制。通过电话、QQ工作群等方式对企业的复工情况、紧缺岗位用工情况进行了摸底,并对全市43家劳务中介机构1-2月份劳务派遣、输转、外包人数及劳务经纪人的情况一一打电话做了详细了解、登记工作,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信息支撑。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按照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结合支部主题党日、科室日常学习等时机,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类规章制度、会议文件、工作部署精神,切实增强党性意识,树牢公仆意识,始终树立勤政廉政良好形象。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日常业务办理流程,认真落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相关政策规定,把牢政策界限,严守审核关口,始终做到公正公开,阳光透明。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抓好科室成员廉洁教育,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切实增强自律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监督、互相监督,主动预防,超前防范,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发生。
三、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1+1工作开展情况
我科室根据“1+1”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市扫黑办安排部署,靠实责任、强化举措,紧盯人社领域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我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截止11月底,共上报整改方案4个、整改措施3篇、工作总结3篇,其他材料8篇。
(二)“四个一”工作完成情况
1.发现并解决一个问题。
针对企业和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认识不足,企业对签订程序存在畏难情绪,导致企业民主协商质量欠佳、集体合同签订率不高的问题,通过举办2020年工资集协商“要约季”启动仪式,安排专人负责重点推进、与市总工会、我局内部科室业务相互联动等措施,实现了20人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全覆盖。
2.打造一个工作亮点。
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涉及《劳务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于2020年7月统一移交至政策法规科办理。自2020年4月1日审批权限下放后,我科室及时建立和开通劳务派遣许可经办渠道,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不来即享”等便民措施。在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之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并审核通过的,直接给予劳务派遣许可。截止7月底,共计受理申请业务企业7家,许可准入企业7家。
3.完成一篇论文。
我科室根据多年来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核认定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撰写了题为《对新形势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思考》的论文,对提前退休审核认定工作中面对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
4.完成一个调研课题。
为对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劳动关系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了解掌握在疫情影响下我市劳动用工、工资待遇、社保缴纳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分析企业和劳动者实际需求及困难,防范化解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劳动关系领域重点风险隐患,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社会,经过调研、分析、汇总,完成了题为《关于我市疫情影响下的劳动关系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信息宣传工作完成情况
我科室严格按照《信息宣传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宣传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累计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10篇,其中市级报刊、门户网站3篇,局网站7篇,微信公众号7篇。
四、存在的问题
(一)劳务派遣行业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通过开展全市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年审工作,发现部分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情况和辅助性岗位设立的民主程序缺失等问题,个别劳务派遣单位存在社会保险缴纳不规范、专职管理人员配备缺失等问题,劳务派遣监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上线运行不顺畅。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要求,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人社部统一开发建设了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省厅未开展此项业务专项培训,仅下发视频以自学方式开展此项工作。因我市涉及特殊工种企业较多,人员数量庞大,部分特殊工种目录与职工人事档案工种名称无法对应等问题,造成我市企业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进展缓慢。
(三)部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
部分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未能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为了避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要求职工在空合同上签字、不给职工留存合同、约定不缴纳社保、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方面随意调岗等问题,影响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组织科室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介,不断深化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法规知晓率,提高部分企业对签订劳动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不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持续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氛围。
(三)加大对全市劳务派遣单位专项检查力度。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劳务派遣行业现状,进一步加大法律政策宣传,组织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协调我局相关科室人员深入企业和用工单位进行督查,不断规范我市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
(四)积极与省厅沟通联系,争取获得技术支持。针对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所遇到的问题,科室经过梳理汇总,准备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省厅,争取省厅的技术支持。
(五)积极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任务。组织科室人员加强对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和理解,在吃透改革精神的前提下,积极联系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