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申请书
申请人:123,男,汉族,生于1969年2月25日,人,住黄梅县小池镇滨江路00号,公民身份号码400000000000。
被申请人:789,男,汉族,生于1972年7月16日,县人,住黄梅县黄梅镇一中路00号,公民身份号码4000000000000。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偿还欠申请人的50000元借款。
事实与理由:2015年0月0日被申请人称做生意缺少资金,向申请人借款50000元,约定2015年春节前付清,被申请人出具了借条。但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多次催讨无果。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上。
此致
黄梅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6年0月0日